3月8日,《濟南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服務項目建設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22條措施》出臺。3月28日上午,濟南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。市生態環境局一級調研員董文聯對文件相關內容進行解讀時說,《22條措施》分為5個部分。其中,第一部分是優化環評審批,服務項目順利落地,共7條措施。

一是推行重點項目“綠色通道”審批服務,將省市重點項目納入服務保障清單,采取“一對一”對接、“一企一策”提供服務單,及時解決項目遇到的生態環境問題;暢通重點項目環評審批“綠色通道”,實現即來即審、并聯提速。
二是實施環評審批“正面清單”,對生態環境影響不大、民生密切相關、有利于就業的社會事業與服務業等行業項目納入“正面清單”,無需辦理環評手續。
三是對不涉及環境敏感區的項目,其前期標準廠房、辦公用房建設環評豁免。企業在環評批復前可以開展場地平整、拆除舊有建筑物、臨時建筑、施工用臨時道路等施工前期準備工作。
四是推進園區建設項目環評“打捆”審批,鼓勵同一園區、同一類型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項目聯合編制一本環評文件,單個項目無需再開展環評。
五是對符合條件同時涉及輻射項目、入河排污口設置的建設項目環評,實行“一窗受理、合并批復”,最大限度減少企業成本。
六是指導園區開展跟蹤監測,由園區更新區域環境空氣、地表水、地下水、噪聲、土壤等環境要素數據,為企業提供免費使用。
七是對位于已完成規劃環評并落實要求的園區,且符合相關生態環境準入要求的企業,項目環評可直接引用規劃環評結論,簡化環評內容。